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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民族幼儿园外聘法律顾问选聘公告

时间:2025-12-08 15:14:18 阅读:337

为全面深入推进依法办园,全面建设法治校园,着力提高办园水平和能力,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依据《恩施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规定,现公开选聘1名法律顾问,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职责

1.对重大决策、行政行为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或进行法律风险评估;

2.参与规范性文件草案、送审稿的起草、论证,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3.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涉及以恩施州民族幼儿园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

4.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5.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维护恩施州民族幼儿园依法行使职权和合法权益;

6.协助开展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培训或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工作;

7.需要恩施州民族幼儿园法律顾问参与的的其他涉法事务。

二、服务方式

非坐班制,州民族幼儿园有法律服务需求时,法律顾问应按照双方合同提供服务。

三、选聘范围

在律师事务所、高等院校中从事法律服务、法学教育、法治研究的法学专家或律师。

四、选聘条件

(一)参加应聘的个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2.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3.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的法学专家,或者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

4.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受聘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还应当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5.熟悉教育领域法律法规和法律事务,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参加应聘的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成立的律师事务所;

2.拥有执业律师5人以上;

3.具备较强的综合服务能力,在业界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能够保障在合同期内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并提供优质服务;

4.在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9日上午9:00时至2025年12月11日17:00时。

六、选聘程序

应聘者可访问恩施州民族幼儿园官方网站,通过本公告下载《应聘法律顾问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后将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396788350@qq.com。经初审合格后,另行通知提交律师身份证复印件、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以及法学专家职称证明等相关纸质材料,提交恩施州民族幼儿园支委会议研究决定。对经过考察、公示后确定聘任的法律顾问,由恩施州民族幼儿园与其签订合同,如确定的法律顾问为律师,由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与恩施州民族幼儿园签订合同。

七、聘用年限及费用

聘用年限、法律顾问费用以及双方其他的权利义务通过签订具体的合同予以明确。

其他事项可向恩施州民族幼儿园采购办咨询。

联系人:唐汉华;

联系电话:8110856。

恩施州民族幼儿园

2025年12月8日



附件:应聘法律顾问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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